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 时间:
3月11日下午3时 - 地点:
人民大会堂
- 内容:
3月11日(星期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 时间:3月11日下午3时
- 地点:人民大会堂
- 内容:
3月11日(星期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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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庄严承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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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
针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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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96人次带队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约90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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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制定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