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申请如此签名,请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5人涉嫌轮奸过程向全世界公开,受害女孩能同意吗?她以后如何面对世人?执业律师明知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公开审理,仍然如此高调,是不是故意炒作?
李某案已经由一个轮奸刑事案演变成全国人民看的“热播”N集悬疑连续剧了。从开始对“李某某”是否成年的疑问,到“几位小伙伴”的背景传说,到新词“轮流发生性关系”、再到如今的嫖娼勒索说……加之媒体的审判、律师的争执,以及像潮水一般涌来的公众的口水……网友猜测再这么发展下去 ,李某某快成受害人了,好莱坞的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剧本……
为词典持续贡献新词汇:轮流发生性关系、强奸陪酒女危害??;引发教育界关于二代、熊孩子、拼爹坑爹的教育问题;为传媒界贡献持续不断新闻来源;为网友提供互相炮轰导火索;为奢侈时尚界提供八卦样本,如梦鸽穿价值4万时装出庭;为老百姓提供茶余饭后谈资……
从李某案不断被娱乐化可以看出,国人可以对一切事件都可以用娱乐的心态去参与、去品评,这是不是一种悲哀?